2008年1月11日

2008 台灣演義 (四)

做票的藝術
舉凡有考試就有學生想作弊,有選舉就有政客想做票。如果監考老師抓作弊抓得凶,那麼學生就很難作弊。但是如果老師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麼學生作弊的空間自然是大的多,而且方法也粗魯的多。再進一步,如果監考老師與作弊的學生之間根本利益就是一體的(兒子考試老子監考或是已經收了一大筆錢),那麼學生作起弊來方式還會更大膽,更囂張。

現在擺在我們眼前的問題是選舉一定要贏!要穩贏的就只有靠做票,但是做票絕對不能被看出來,也不能被抓到!這邊所謂的「被抓到」指的是包括從最上頭的候選人,分派做票作業的中間人員,及最底層負責實際做票的投開票所人員都不可以被抓到。否則一點突破,整個系統可能會崩潰掉。而且一旦被抓到,當選了也是無效,還得面對牢獄之災,關多久是小事,問題是從此之後政治生命就完了,所以一定要小心從事。

那麼怎樣才能不被抓到呢?我們可以假設下列狀況:

假設有兩組A/B候選人,其得票率分別為50%:50%。那麼請問到最後是什麼因素決定哪一個當選呢?答案是…將由隨機的人工開票錯誤率,也就是那個0.3%決定哪一個人當選!

在這邊要再強調本篇開頭講過的!『贏一票也是贏』!所以只要誰的隨機錯誤率低於對方,那麼就意味著他會開出比較多一點的選票而在總票數方面贏過對手。

現在我們從這一點逆推,如果某一方能夠去操縱,或是控制這個隨機錯誤率呢?那麼他是不是就能掌握了選舉的結果?控制這隨機錯誤率的方式很簡單,不過就是「待已從寬,待敵從嚴」這八個字。以最寬鬆的限度對投我方的票從寬認定,而以最嚴格的方式從嚴認定投給對方的選票。

以2004年總統大選為例,總投票數約為1,325萬票,這個0.3%的差距就是將近4萬票左右。陳水扁與連戰的差距不到3萬票,這個0.3%已經足夠將一個送上天堂,另一個打下地獄了。

當然,因為選舉是一個變動的過程,選民上一分鐘覺得想投給A,下一分鐘可能因為外在的局勢變化影響到心情想改投B。有時兩邊雖然在非常仔細的民調結果一樣,但是最後投出來的票可能還是會有1 ~ 2%的差距,這已經不是操縱那0.3%的差距可以改變的了?那這時要怎麼辦?

很簡單!還是一樣有一個低風險的方式可以做票,也就是把對方的票做成廢票。做成廢票與灌票不一樣,灌票是加法,廢票是減法。灌票的話會讓總投票數與選舉名冊上面的總人數對不起來,而做成廢票的效果其實跟灌票一樣,但好處是票還是原來的那些票,只是在唱票之前趁別人不注意偷偷暗中加工,整個選票總數不會變動,你怎麼算還是跟選舉名冊上面的人數一樣,這樣就少了事後被人看出破綻的機率。

一樣拿2004年總統大選為例,只要到中選會選舉資料庫裡看看,就可以看到除了鄉鎮市長選舉之外,平常選舉的廢票率幾乎沒有超過1%。但是2004年的總統大選廢票率高達2.55%,比平常選舉高出1.55%。以總廢票數33多萬票計算,多出來的廢票超過20萬票!

民進黨把廢票率高增的結果歸咎於鄭村祺所提倡的廢票運動,而陳水扁的另外一個解釋是因為2000年之後中選會把廢票的認定規定改了,從嚴計算所以導致廢票率升高。問題是鄭村祺高喊投廢票不是這一次,而是每一次選舉都鼓吹大家投廢票,同樣的無論2000年之前獲知後的其它選舉廢票率還是在1%以下浮動,怎麼之前與之後的的選舉沒有這麼高的廢票率,就單單這一次的廢票率飆的這麼高?

歐肯「剃刀定律」,最簡單的解是就是最好的解釋。所以最好的答案是…做票!把別人的票做成廢票!

做票的最後一步就是灌票。很多泛藍的認為在2000年之後民進黨陳水扁政府在選舉上有灌票,我們從中選會的選舉資料庫來看,台灣歷屆選舉投票率最高的就是2000年的總統大選,投票率接近83%。至於2004年那場競爭雖然激烈但是也稍微超過80%。而台灣選舉向來以總統大選的投票率最高,其餘的選舉的投票率頂多在70%上下。

換句話說,每次選舉最少有15%左右的人不會出來投票。但是在做票時不可能把這15%全作進去,這裡面有在監獄裡面關的,有出國工作、唸書或是移民的,有生病住院的,有些根本是人間蒸發變成遊民不知流浪到哪去的了。這些人一下全跑出來,投票率飆高到九成以上,這個選舉肯定當場被抓包。

而且以台灣合格選民超過1,500萬計算,15%大概是225萬人,你一下作這麼多票,這選舉不可能不出問題。票作的越少越容易執行也越安全,事後也容易解釋,而且重點是「贏一票也是贏」,所以不必求多,能贏就好,因此合理的做票範圍必需抓的越低越好。這個範圍大概估計最好在1%以下(15萬票),最高上限3%(45萬票)。

灌票看似簡單,其實實務上很難作。就算以1%計算,要做15萬票在前期作業上需要有相當人力來處理,在後期的把票弄進票櫃裡就更難。以台灣來說,平均2,000個選舉人設一投開票所,15萬票是75個投開票所的總量。以8成投票率計算,那就是接近94個投開票所的量。這還是理想狀況,在現實上要動到的投開票數量可能是5 ~ 10倍左右,也就是500個投開票所以上才不會讓人家看起來感覺很奇怪。

而一個投開票所平均的人力配置,從主任、監票員到負責核對選舉名冊及發票、開票的選務人員,大概在在10人左右。一下要將近一千人集體作弊這實在不可能,走漏風聲的機會太大,所以只能以打暗樁的方式,在一個投開票所內埋2 ~ 3個暗鬼負責實際的做票工作。

但是灌票的難點是開票出來的數量必需跟選舉名冊上的投票總人數相符,這一部份牽涉到每個投開票所在開完票之前人數都是不確定的。要以人力進行動態做票那太複雜,在實務上也沒有任何可行性。因此要灌票的話唯一的可行性只有在選舉之前或是開票的過程中就已經倒了一些票進去,並且同步的在選舉人名冊中把預計不會出現的選舉人先蓋好章。或在事後用偷換票櫃的方式,同時抽換選舉人名冊。

這一方式必需整個投開票所集體作弊,因此在偏遠的農村地區比較有行性,但是在都會區這個可行性並不高。而在鄉村地區由於人口少,做票的效果有限,因此這一步會是逼不得以最後才用的手段。

做票的限制
前面說了做票的三個基本步驟,但是有一點要注意的是,這些作法有其條件也不是沒有限制的,並不是每種選舉都適用。這種作法主要有下列幾點限制:

一、這只適合於單一名額的選舉,像是總統或是縣市長這種類型的選舉,而主要對手只有是兩黨互相廝殺。它對於多對多的複數選舉並不適用。主要原因是單一選舉選情單純,對手明確,做掉對方一票,就等於是為自己加了一票。而多選多的複數選舉雙方各有好幾個人參選競爭三四個以上的名額,要做票的話根本不知道要做給誰。

二、雙方候選人的支持率必須非常接近。因為廢票與誤差票相加的空間最多不超過3%,所以如果沒辦法將差距拉進到3%以內,那麼做了也不會贏,不如不做。精準的民調一般民營企業或是學術單位是沒辦法做的,但是對於執政者來說那就太容易了。以調查局來說,它有數萬名線民,而警政系統則有八萬多名警察深入到整個社會的所有階層。光這兩個單位就最少可以提供10萬名以上,詳細分門別類的有效樣本來精確的計算支持度。

三、要將一群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的人插進到選務人員中,這樣才可以在必要時進行做票。不過這只是一次性作業,只要能送進去,以後就會因為已經有過選務經驗會在後續的選舉中持續的被徵召來辦選務。

知道上面這些限制之後就會理解陳水扁在上台之後為什麼會這樣打選舉了。

緊繃,突襲,做票
很多人都感覺奇怪,從2000年陳水扁上台之後,民進黨對選舉突然完全改變了打法。核心策略從以往的向中間靠攏爭取大多數選民的支持改成向深綠靠攏,以刺激性的言語挑撥族群及抹黑一切對他們有意見或提出質疑的人。而其中帶頭衝第一個,用力最猛的就是陳水扁自己。

台灣的媒體與政治人物常說阿扁每逢選舉就起乩,滿口胡言亂語。剛開始時當然跟陳水扁那種尖酸刻薄,自卑自大的個性有關。由於初嚐權力的滋味,也害怕失去政權所做出的制式反應有關。但是隨著執政日久,這個策略逐漸變成了整個民進黨在面對選舉時的核心策略。從2000年以後的選舉來看,民進黨除了贏了總統大選之外,其它的選舉其實都輸。因此民進黨的每次選舉其實一開始都是從落後的情勢下慢慢追趕。

要起碼把選舉拉成平盤,那唯一的策略就是一定要把綠營的潛在票逼出來,絕對不可以讓他們覺得輸掉一兩次的選舉也無所謂。所以民進黨與阿扁的激烈言論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把基本盤的票逼出來,其唯一目的就是把選舉拉成平盤,要逼出來只有靠塑造危機感與打精神鴉片,也就是台獨與族群。陳水扁前後整套的邏輯是一貫的,而從幾次的選舉結果來看,這個策略好像是不斷強調當初陳水扁這樣選擇是正確的。

雖然陳水扁與民進黨每次選舉都這樣打,但是並不代表他們每次選舉都做票。第一點理由前面說過,這種方式只適合在一對一的選舉,不是每次選舉都適用。即便是一對一的選舉也得看情況,像是縣市長及鄉鎮長選舉就不能做。第一種狀況是鄉鎮長選舉選區都很小,主要參與者是地方型派系。而縣市長選舉通常與縣市議員一起改選,屬於綑綁式選舉。每個縣市長下面都掛一串利益緊緊掛勾的議員候選人,就算縣市長候選人沒法盯到每個投開票所,但是縣市議員的選區小,又是複數選舉,吊車尾與落選頭可能就差個幾百票,因此每個投開票所都盯很緊,一個投開票所通常會有五六組人馬監票。在這種緊迫盯人的狀況下一樣沒辦法做票。而縣市議員與鄉鎮長候選人裡面有黑道背景的不少,被抓到做票選務人員可能當場被打死,所以就算想做也沒人敢做。

而第二點理由就是…這個做票部隊掌握在陳水扁手上,而不在民進黨。而陳水扁只關心與他有關,對他絕對不能輸的選舉上才會動用。至於民進黨的死活,他的同志選情狀況如何並不在他的關心之列。而且這個東西等於是把利劍,使用前需要些前置作業,使用後還得清理戰場,事前事後都必需推演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所以一出鞘就一定要見血封喉,否則被當場抓到一次就完了。這也是為何不到關鍵性選舉絕不輕易動用的原因。

那麼陳水扁在2000年之後的選舉總共用了幾次呢?答案是兩次!2004的總統大選與2006的高雄市長選舉!

為什麼?因為只有這兩次對陳水扁來說才真正是與性命相關的關鍵性選舉。這兩場他非贏不可!總統大選前他之前的二次金改案已經傳聞很多,輸了必死無疑。而高雄市長選舉則碰上高捷弊案與泰勞抗暴案,前一個牽涉到他50億的政治獻金賄賂,後一個則牽涉到他老婆吳淑珍每年5億的私房錢,輸了也一樣必死無疑,所以是非贏不可。

我們仔細的分解這兩個選舉的過程就可以看到陳水扁與他的策士是如何把前一篇寫的做票原則應用到實際選舉中。

一、先用各種理由讓公投法在立法院過關,再用違法的方式,2004年是以總統特權舉辦防禦性公投,用公投綁大選的方式綑綁民進黨的選民出來投票。這一階段主要動員的是「墨綠」層級的選民,也就是傳統上大約30%左右綠營長期的支持者。

二、拉高對決氣勢與氣氛,讓很多傳統的選務人員覺得害怕不想淌這混水而退出選務工作。趁此機會動員了許多「志工」進入選務工作。這條新聞在當時很多人都忽略掉它的重要性。

三、持續的以各種議題操作選舉並且動員綠贏選民,以本土/非本土,台灣/中國拉高對決氣氛,進一步動員偏綠選民的投票意識。這一階段動員的是大概15%左右中間偏綠,台灣意識為主的支持者,以便進一步的將雙方支持度拉近到3%以內。

四、利用突發性事件,將局勢變的渾沌,讓民調在短時間之內失真,這個作法的目的分為兩部分。第一點當然是利用突發事件所引發的情緒,並藉由隨之而來的短期效應拉高民進黨候選人的支持度。第二點則是故意將整個局勢弄得渾沌不堪,讓此時所做的民調會有高度差異性,或是彼此衝突的結果。

舉例來說,你在一個水缸裡倒入49%的油與51%的水,用力把這缸水攪拌後再做隨機抽樣統計的話,由於細部範圍的不均衡,你的統計結果可能從100%的水到100%的油都有可能。但是再回頭仔細想想看,水跟油的比例有變化嗎?沒有!還是那49%的油與51%的水!

這樣做的目的是藉由系統內部的高度波動性與不確定性,讓民調高度失真。當系統高度失真時,那麼所有的結果都變成是可能的!這樣才能把作票的空間拉到最大。換句話說,突發事件只是煙幕彈,目的在於掩蓋後續的作票以達到選舉翻盤的結果。

從2000年之後最具爭議性的兩個選舉裡,2004年的總統大選與2006年的高雄市長選舉來看,陳水扁就是先利用各種手段,向是行政買票,公投綁選舉等將選情繃到很緊。而連戰陣營也同時犯了一個大錯。由於人力不足,所以有400多個投開票所根本沒有藍營的監票員,這一點讓民進黨在這些投開票所作票作的毫無忌諱。之後再利用319槍擊案與大學生抓到黃俊英買票記者會發動突襲,然後結果往往是民進黨勝選。

一般外界對此的解釋是民進黨用賤招在選前一天搞突襲,把綠營的選票催出來,然後贏得選舉。問題是難道把綠營的票催出來的同時,藍營的選民是嚇到躲在棉被裡痛哭,不會感受到強烈的危機感,同時把藍營的票催出來嗎?

當然,這兩個爭議性選舉還是有所不同。總統大選阿扁是當事人,絕對不能輸,所以所有的方法都用上了。在那個選舉裡,到最後連戰還是贏1 ~ 2%左右的選票,但是全部被用廢票的方式做掉。而高雄市長選舉,在選前一天,陳菊與黃俊英已經拉近到1%的差距左右了,而高雄傳統上是綠營的地盤,選民在心理上較偏好民進黨的候選人,光靠那個突發事件是有可能讓讓選舉翻盤的,這時去弄廢票其實已經沒有必要了。

至於明天的立委選舉,我覺得做票的機率是不大的。因為選區實在太小,選上後的利益又非常巨大,候選人都拼了死命在選,不會眼睜睜的看著自己被做掉。而阿扁的重點只在於確保藍營不要過2/3,因為過了2/3可以對總統提彈劾與罷免。一旦案子成立,總統就得立即解職。所以如果藍營過2/3的話,最快2月1號國會交接後,藍營就可以提案罷免直接拉下陳水扁。

馬英九想不想這麼幹我不知道,但是謝長廷肯定是希望他這麼幹的。而陳水扁這個人絕不會把希望寄託在馬英九的那種瞻頭顧尾的個性。先前希望藉由一階段兩階段投票爭議,利用行政權將某些地區,尤其是台北縣市的立委選舉宣布無效在藍營放棄對抗後希望是落空了。但是我的看法是只要藍軍過23,陳水扁還是會找藉口,像是賄選等把幾個選區的當選名單不公佈以避免讓國民黨取得2/3的絕對多數。他選完的第二天要出國就是要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來幹這事,推他上火線去當箭靶。

累了!下一篇再繼續說2008的總統選舉!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老觉得你是折腾选举策略的那类Political Consultant。LOL。

Anyway,狠高兴在米国版又见到,本以为自己是那里现存最老的家伙乐。